爱玩是大多数人的天性,一个人,从襁褓中开始,只要没有身体上的不适,就会和游戏接触,也许他(她)暂时还不能把自己的某种行为下一个定义,但他(她)已经在享受,享受游戏带来的乐趣。你看某些婴幼儿,哪怕是头顶上几个彩色气球的晃动,也会令他(她)专注许久,这就是游戏的一种魅力。
延伸开来,似乎很多事情都可以加一个游戏的定义,不是有人说过“人生如戏”吗?我们都在演绎自己的人生。但更为大家容易接受的“游戏”概念,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亚里斯多德给出了比较恰当的定义:“游戏是劳作后的休息和消遣,本身不带有任何目的性的一种行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