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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的通告
食品的安全关乎日常生活。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食品安全的通告,仅供参考!
关于食品安全的通告范文一
涞源县教育局关于对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农村中小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 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各单位必须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认识,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把食品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我县师生饮食安全。二、严明责任,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到人。各单位一把手是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因监管不力或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涞源县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对出现的问题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责任,绝不姑息,全力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三、排查隐患,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不留死角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监管力度,实施营养餐的单位,要全力做好营养餐实施工作,严格操作程序,从细节入手,仔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不留死角死面,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四、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安排(一)自查阶段(从4月1日至4月8日)各单位对本单位内的食堂、小卖部,营养餐实施工作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二)督导检查阶段(4月9日至4月20日)教育局抽调专人,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县各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在一个月内复查。五、强化举措,落实责任在检查中,对行动缓慢、思想不重视、自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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